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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2-14 19:00:15 来源: 作者: 阅读: 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信阳师范学院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2023年春季学期初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研究生开学第一课
2023年2月19日前开展研究生开学第一课,进一步宣传传染病防控知识以及学校关于研究生的日常管理,提高研究生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引导研究生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督促研究生做好学业管理和职业规划,引导研究生勤奋学习,认真开展科学研究和专业实践,加强学术交流与沟通,不断提高知识创新和实践创新能力。
二、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
(一)公共课程考试
2023年2月23日上午9:00-11:00举行《基础综合英语》考试;2月23日下午15:00-17:00举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考试。
2023年2月24日上午8:30-11:30举行教育硕士《心理发展与教育》(50分)和《教育原理》(50分)考试;2月24日下午15:00-18:00举行《教育研究方法》(50分)和《课程与教学论》(50分)考试。
(二)专业课考试
考试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2月22日。
各门课程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根据培养方案相关规定确定。学位课程的考核一般采用试卷考核方式,非学位课程可采用课程论文考核方式。考试时间不少于2小时。
各培养单位确定好监考人员和考试信息后,将本学院《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日程安排表》于2023年2月19日前发送电子档到syyjsc01@163.com,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提交到行政楼403培养科。
三、开题和中期考核
尚未完成2021级全日制学术性硕士研究生、2021级全日制专业研究生(三年制)开题及2021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年制)中期考核工作的培养单位,应于2023年3月5日前完成,并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版一份报送研究生处培养科审核后由培养学院存档。
四、正常教学
2023年2月27日(周一)起开始正常教学工作。各培养单位要严肃教学纪律,督促师生按照课程表按时上下课,加强管理,确保研究生教学工作平稳有序。
转自研究生处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