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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4-30 15:03:23 来源: 作者: 阅读:
信院教发〔2015〕6号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考察我校本科专业建设状况,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增强专业特色,提升专业建设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信阳师范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方案》(信院字〔2013〕18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专业
      此次评估的本科专业包括法学、社会工作、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工程、应用物理学、生物技术、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市场营销、工商管理、会计学、体育教育、教育技术学、历史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共22个专业。
      二、评估内容及方法
    (一)评估内容:详见《信阳师范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及标准》、《河南省高等学校体育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音乐与舞蹈类本科专业评分表》(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适用)(见《信阳师范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方案》,可从教务处网页“教学研究”栏目下的“专业建设”页面内下载)。
    (二)评估方法:审阅自评报告,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考察教学、实验场地,召开师生座谈会等。
      三、评估程序
      分单位自查和实地评估两个阶段进行。
     (一)单位自查。2015年3月16日至2015年4月30日。各学院围绕相应的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及标准分专业开展自查和整改,并撰写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应包括专业建设现状(依据评估指标体系撰写)、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及有关建议等。
     (二)实地评估。2015年5月,学校成立专业评估检查组,赴相关学院开展实地评估。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评估结果
      学校根据单位自查和专家组实地评估情况,形成评估意见,将结果反馈相关学院,并以学校文件印发公布。评估结果使用见《信阳师范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方案》。
      五、相关要求
      1.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全面贯彻“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指导思想,认真组织,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2.自评报告和专业自评分数表请于2015年4月3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联系人:张武雁,电话:6391936,电子邮箱:zhangwya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