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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65路检测中心实验教学中心消防安全制度
时间:2024-09-26 19:32:58 来源: 作者: 阅读: 次物理实验教学中心全体师生员工必须充分认识火灾的危害性,遵守消防法规,重视防范,强化消防安全意识,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为防止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抑杀事故苗头,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1.实验中心主任全面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实验室主任具体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2.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房间安全责任人须切实负起责任,下班时检查水、电、门窗等。
3.严禁在实验室内和仓库区吸烟,禁止在大楼内乱扔烟蒂。
4.人人都有责任维护消防器材、消防设备和设施,不准擅自挪用,不准玩耍、损坏消防器材设备。
5.学生实验时,指导教师应向学生宣讲安全知识,包括实验中心大楼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使用方法等有关知识。
6.用易燃易爆物品时,严禁明火,严格按照操作步骤进行。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应先切断电源,使用灭火器扑救,并大声呼救,及时打119报警。
7.使用电器时,严格按照安全用电规定,不能擅自拉接电线,不能随意加大保险丝。不使用不合格的电气设施(如开关、插座插头、接线板及用电器等)。避免触电事故发生。一旦发生触电事故,应先切断电源再救治。
8.实验完毕离开时,必须检查水电,检查水、电、门窗是否关闭或切断,确认无误才能离开。
9.自行安全检查中发现设备和设施问题须及时向设备和设施岗报修,检查中发现隐患的实验室必须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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