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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信阳师范学院第五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时间:2016-03-28 17:21:34 来源: 作者: 阅读: 次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有效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学生创新创业成果,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及共青团中央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和2016年“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我校招生就业处、校团委、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处决定联合开展信阳师范学院第五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 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五、赛程安排
1、院级竞赛:3月28日—4月28日。请各学院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组织好院级培训及竞赛。所有参加院级竞赛的项目需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以及“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chuangqingchun)进行报名并按照要求上传申报材料。各学院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及“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官方网站”上的报名人数均不得少于本学院在校生人数的1%。凡未进行网上报名的学生将不予考虑推荐参加校级以上比赛。
各学院需认真审核学生参赛作品,并于4月29日前推荐5-10项参赛项目参加校级竞赛,推荐项目尽量涵盖不同类别比赛。研究生随所在学院申报。学院需提交推荐表(附件1)1份、参赛项目计划书一式2份报送至逸夫楼109,并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xysyzjc1228@163.com。项目计划书纸质版必须与报名网站上传一致,否则视为不符合参赛要求。
2、校级竞赛:5月上旬。校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选取可行性及适用性俱佳的作品进入校级决赛;决赛时,选手按抽签顺序进行现场展示及答辩,最后评出获奖项目。大赛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优秀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对于有一定市场前景和商业开发潜力的获奖项目,可在新学年优先入驻我校大学生创业教育实践基地。
3、省级复赛及全国总决赛:时间待定。在校级竞赛的基础上,选取一定数量的获奖项目推荐参加全国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学生报名参赛的网站将视为推荐参加省级、全国不同类别比赛的重要依据。附《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以及《关于组织开展 2016 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组) 和2016 年“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的通知》(附件2、附件3),请各二级学院及参赛项目认真阅读。
六、组织领导
1、为加强对本次大赛活动的组织领导,学校特成立信阳师范学院第五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组委会成员如下:
主 任:王文臣
副主任:刘守义 王建旭 李宝峰 岳宗德 李全亮
成 员:王文华 方明科 白献林 冯铁臣 朱 伟
李军辉 李 辉 李孝民 刘百超 刘晓兵 宋 力
何 永 严 斌 陈 铭 房加帅 尚红林 赵 东
胡 波 谢 蕾 郭 鹏 (以姓氏笔画为序)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办公室主任刘守义,办公室副主任郭鹏。
2、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大赛组委会聘请校内外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在大赛组委会的领导下负责整个大赛参赛项目的审核、评定。
七、 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由主管领导参加的竞赛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并安排责任心强、业务精的校内外专兼职创业指导教师对参赛项目进行指导。
2、广泛发动,积极动员。各学院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将大赛的相关精神通知到每位学生,鼓励广大学生及早动手、认真准备、积极参与。如需借阅往届大赛获奖项目申报材料,可至逸夫楼109登记借阅,或加入师院创新创业大赛QQ群236148758下载相关资料。
3、认真审核,加强监督。各学院要认真审核学生参赛作品,确认参赛资格。参赛作品提倡原创性,不得剽窃他人成果,不得损害第三方利益,有知识产权纠纷的项目不得参加比赛。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赛资格。
信阳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共 青 团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信阳师范学院教 务 处
信阳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处
信阳师范学院研 究 生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